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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4-01    来源:

通  知

各党总支(党支部),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清明节将至,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狠抓节点、严明纪律,现转发《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》及5起典型案例,请各党总支(党支部)书记,各单位、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《通知》要求和典型曝光案例,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改,举一反三、警钟长鸣。要切实落实“两个责任”(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),严格请假制度,确保所属人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防范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。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、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做到移风易俗,文明、节俭、安全、有序祭扫。同时,做好节日小长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。

校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,对不收敛、不知止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问责一起,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对问题突出的部门,严肃追究领导责任。

举报电话:0351-5695615

举报邮箱:sxgckjdajjjcs@163.cm

附件: 《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

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校纪委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4月1日

 

 

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,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了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,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明纪律要求,自觉做到“十个严禁”

(一)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参与私人祭扫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

(二)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、住宿等接待安排;

(三)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、干扰换届选举;

(四)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、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;

(五)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

(六)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、旅游安排等活动;

(七)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(八)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;

(九)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、集体和他人财物;

(十)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
二、严格责任落实,增强廉洁过节意识
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切实履行“两个责任”,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。党员、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严守纪律规矩,不断增强廉洁意识。
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防止“四风”反弹回潮

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强化监督检查,对节日期间发现的“四风”问题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,严肃处理,并及时上报省纪委监委党风室。

 

 

中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


相关附件:

附件: 《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》.doc